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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年同居与婚姻无关

 2007-11-29 13:00:53




  和往常一样,那个星期天早晨我收拾了屋子,然后下楼去买了他喜欢吃的豆浆和油条放在饭厅的桌上,等他起床吃。直到9点30分他才磨磨蹭蹭地起了床,起床后就到卫生间洗澡去了。

  10点左右的时候,他放在枕头边的手机突然响了,我也就随便“喂———”了一声,想接通了给他递进去,是一个女的打来的,她一听我的声音明显的一愣,张口就问我是谁?我没反应过来,就报了我的名字。她接下来一句就问我是岩的什么人?我还没开口回答,岩突然打开卫生间的门跑出来把手机从我手里抢了去。这么冷的天他赤身露体湿漉漉的就为了抢这个电话,这个行动顿时让我生疑。我想问他是谁的电话,他闪身又进了卫生间,卫生间水声很大,他在电话里说了些什么,我听不见。

  他出来后,脸色和往常一样,坐下就吃早饭。憋了半天我问他刚才是谁来的电话?他说一个阿姨。我说:“那人也奇怪,开口就问我是你什么人,她有什么事吗?”“没什么事。下午我出去一趟,晚饭别等我。”他擦了擦嘴就进卧室穿衣服去了。收拾了半天才出来,打扮得精精神神出了门。

  凭着女性的直觉,我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对头,但又说不出什么不对来。刚才的电话我也听出是个中年女人的声音,我的心又放下了。那天晚上9点左右他就回来了,回来也没说什么,和往常一样,我俩看了看电视就上床睡了。第二天上班一忙我就把这事给忘了。

  过了一周左右,岩却突然对我说,他家不同意我俩的事。我说,怎么会,家里人不是早就知道我俩在相处,而且也知道我俩已经同居了。他说,父母的意见没办法。我问他:“那你什么意思呢?”他不正面回答,说“不说了。”我说:“为什么不说呢?咱俩在一起都两年多了,有什么不能说的,尤其这事,你必须给我一个明确的态度。不管你父母是什么意见,说到底这事是你我的事,你有什么想法?”

岩下决心似的开口对我说:“我也觉得咱俩不合适,处对象是一回事,婚姻又是另外一回事……”我只听到前半句话,后面他说什么我再听不下去了。我怎么也没想到,他会这么说,那一句句话像钢针插在我心里———心疼!那种疼痛无法用语言来表达!我想开口问他怎么不合适,我们这两年像夫妻一般的相处哪儿不和谐?但我开不了口,我仿佛突然之间失去了说话的能力。

  我这才知道,上个星期天下午他去相亲了,他家给安排的,打电话的那个阿姨是介绍人。当我知道这个实情后,我的心空了。我想马上搬走,他拦住了我,说不放心让我这么走,要我冷静一下。说两个人在一起不见得非得有婚姻的承诺。我无话可说,他是从来没给过我婚姻的承诺,但谈对象、同居又算什么呢?

  最后他搬到小卧室去睡了,我住大卧室。我们现在的局面又像合租那会儿了。我正在找房子准备搬出去。两年前我住进来时,心是完整的,现在要搬出去,心已经空了。

  记者手记:谈情说爱的目的是结婚,女朋友的身份要算是未婚妻,最起码是准未婚妻,到了同居的份上,这关系和婚姻的分别就差一张纸了……这种传统的惯性思维几乎是毋庸置疑的,但在同居时代,这种惯性思维却给颠覆了:女朋友就是女朋友,未婚妻就是未婚妻,至于结婚的对象,却不见得是前面角色身份的演变,也许还要另择他人呢,差别就是那一张纸———有一张纸没一张纸还是不一样。

  可以指责丁圆的“岩”很薄情、很负心,但你要说他玩弄女性,该负起什么责任来,似乎有失公允。爱情是两情相悦,同居是你情我愿。同居前应该想清楚,当一纸婚书最后没有顺理成章地拿到手里的时候,是不是会认为自己受骗了?受伤肯定有,受骗却未必。一个成年人应该为自己所做的选择承担后果,既拿得起就要放得下,不管怎样千万别把自己弄成个“怨妇”。

  当爱已成为往事的时候,自尊而友好的分手是最好的选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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